大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股
承担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军供保障及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县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审核和全省、全市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的推荐工作;承担烈士的审核和事迹编撰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相关人员伤残评定审核工作;承担全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金龙,
联系电话:0857-522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