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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档案可以自己保管吗?个人档案如何正确存放?

个人档案可以自己保管吗?个人档案如何正确存放?

个人档案可以自己保管吗?

不可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个人不得自行保管档案‌,无论是本人档案还是他人档案。以下是具体原因和正确处理方式:‌高校毕业生档案应由高校转往工作单位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个人不能自带和保管。如已在自己手里拆开,建议由原就读高校重新审核档案材料并密封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转递。

一、 ‌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四条明确指出,应当归档的材料必须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档案工作人员移交,进行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据为己有。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进一步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应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尤其是在机构变动或撤销时。

二、档案在自己手里处理方法:

档案袋在自己手里联系原单位或学校,让他们按照规定办理档案调档转递事宜。如果手中的是非全日制的学籍档案,需要找到之前的学籍档案,再到托管的单位向工作人员申请档案的合并存放。

如果不小心拆封了人事档案上的封条,可以回到档案形成部门协商解决办法,证明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并出具档案真实性证明,确保证明文件具备学校公章和相应的法律效力,核实无误后,重新加密封章后通过合规渠道转递到下一家档案接收单位。

正确的档案处理方式‌

‌高校毕业生‌:档案应由高校转往工作单位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个人不能自带和保管。
‌灵活就业人员‌:可委托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其他情况‌:档案应交还给档案形成的相关单位或部门,如毕业院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原单位不存在的,交由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三、个人保管档案的后果‌

‌法律效力丧失‌:档案在个人手中可能无法及时更新和完善,导致其失去法律效力,成为无效档案。
‌安全风险‌:档案在个人手中容易发生遗失、损坏、涂改或伪造等问题,影响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影响未来发展‌:档案关系着个人在保险、升学、身份认定等方面的重要事项,自行保管可能导致“死档”,影响后续事务办理。

四、档案不慎落在自己手中,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呢?

1、若档案置于个人手中未超过两年且保持完好,其法律效力并不会立即丧失。有时,员工离职后,原单位会暂时将档案交至个人手中。在此期间,若未及时找到新工作,档案可暂时存放在自己手中几天。只要档案未被拆封,仍可将其送至人才中心。一旦找到新工作,需携带个人档案、身份证及新单位的劳动合同,前往当地人才市场办理存档手续。

2、若档案在个人手中保存超过两年,将失去其法律效力,成为“死档”。此时,需进行死档激活。建议联系原毕业学校的档案管理科老师,寻求其帮助。他们可以协助你判断是否有可能通过学校将档案转存至人才中心,或提供审核与密封服务,以确保档案能存至户籍地人才中心并办理存档手续。

五、相关法律规定:

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规定:

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反映流动人员政治面貌、道德品行、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是国家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才的重要载体,是流动人员参加机关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和核定社保待遇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2、严禁个人自带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人员的人事档案。更不能私自拆封。

六、常见问题

  问:档案有什么作用?

  答:高校毕业生档案在校时被称为学生档案,毕业工作以后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人事档案,是相关部门机构开展人事管理和服务的重要依据。办理职称评审、报考公务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党政审、养老待遇核准等事项,都需要用到档案中的相关材料。高校毕业生一定要重视,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档案转递。

  问:毕业后,档案转到哪里?

  答:如果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转递到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以及自主创业的,转递到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超大城市就业的,具体政策要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暂未就业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转递到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问:谁能保管高校毕业生档案?

  答:非公单位就业和暂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可以保管在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包括县级以上人社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社部门授权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服务机构。

  问:档案是如何转递的?可以由高校毕业生本人转递吗?

  答:档案是严禁个人保管、携带和转递的。

  毕业生离校前,高校首先按规定整理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党团组织、奖惩记录等材料,形成完整的高校毕业生档案。然后根据毕业生填写的毕业去向登记信息确定就业单位名称、转递编号等内容,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后,将档案和转递单一并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寄出。

  问:高校毕业生如何找到自己的档案?

  答:教育部门已建立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制度,高校按照毕业生填写的毕业去向登记信息转递档案。毕业生可通过原就读高校相关部门查询档案转递信息,也可以通过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查询。

  问:高校毕业生档案存放是否收费?

  答:不收取费用。自2015年1月1日起,已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问:档案内的信息有变化,需要更新吗?

  答: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依据档案材料提供服务,如相关部门形成新材料时,应及时进行归档。

  对高校毕业生而言,要及时将反映政治面貌、工作经历、教育培训、职业资格、职称等材料,以及工作变动中形成的劳动合同、企业录用手续、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等材料,主动移交给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将甄别整理后进行归档。

  问:如果辞职、再就业,档案存放在哪里?

  答:档案在户籍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存档的,可继续由原机构保管。档案在就业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存档的,应及时转递至户籍地,或根据新工作单位性质,转递至新工作单位或新就业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转档手续可以在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窗口办理,也可以在相关线上平台办理。

  问:如何线上办理档案相关服务?

  答:2021年底,全国跨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运行平台上线,支持档案基础信息数据已被上传至平台的流动人员在线办理转递接收等高频服务,也可以查询相关存档信息。具体业务可注册登录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在“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专栏进行办理。 (沈童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