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高校毕业生档案查询公告_丹东个人档案查询快捷入口
高校毕业生档案在校时被称为学生档案,毕业工作以后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人事档案,是相关部门机构开展人事管理和服务的重要依据。
办理职称评审、报考公务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党政审、养老待遇核准等事项,都需要用到档案中的相关材料。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接收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4号)等文件精神,为保证各高校和档案托管机构准确安全投递毕业生档案,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学籍档案接收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各高校和档案托管机构,须使用专用封签将档案密封,并加盖档案密封专用章,通过中国邮政特快、机要通道和专人送达寄送档案,其他方式概不接收,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二、学生档案袋封面标注具体信息,包括:姓名、学校、专业、学历、生源地、毕业时间等基本信息;
三、档案接收范围:为了方便档案查询、转递,周口市生源地或户籍地的高校毕业生,将高校毕业生档案邮寄到毕业生户籍地县(市、区)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管理,档案接收机构名单见附表;
四、有关查询:学生毕业后3个月内,及时联系毕业院校,了解档案寄出时间及接收单位、地址、电话、邮寄单号;向档案接收单位查询本人档案是否已经送达,防止档案丢失。
具体事项如下
一、档案邮寄类型
毕业生档案转递关系学生切身利益,对毕业生以后升学就业都有非常大的影响,请全体毕业生务必高度重视,做到真实准确填报,确保档案及时准确转递到接收单位。
(一)去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具有接收保管档案权限)
毕业生的就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接收毕业生档案(一般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档案转递信息应按照工作单位要求填报。
(二)回生源地人才服务机构
毕业生的就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不接收毕业生档案(一般为民营企业),或毕业时未就业,毕业生档案邮寄到当地人才中心(或人才市场)。
(三)去就业地人才服务机构
毕业生的就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不接收毕业生档案(一般为民营企业) ,但就业单位要求将毕业生档案托管到单位所在地人才中心。
(四)去国内升学高校
(1)考取外校研究生的,应按照录取学校开具的调档函填报。
(2)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所有字段均填写四川农业大学XX学院研究生,如考取本校食品学院研究生,所有字段填写为四川农业大学食品学院研究生;考取本校小麦研究所研究生,所有字段填写为四川农业大学小麦研究所研究生。
邮寄类型补充说明:
(1)进入民企、外企及其他社会组织:可通过系统登记就业情况获取相关信息,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或生源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存放档案,档案转递信息应按照人才服务机构要求填报。
(2)出国留学:对于选择出国留学继续深造的同学,可将毕业生档案存放到生源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也可根据需要将档案放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档案转递信息应按照相关要求填报。
(3)其他暂未就业情况:由生源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档案,档案转递信息应按照人才服务机构要求填报。
选择除寄回生源地以外的三种邮寄类型,所填信息均须经过档案接收单位确认后再填报,否则由于信息填报不准确造成的档案退回甚至丢失等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选择档案寄回生源地人才服务机构,请仔细确认生源地信息,如生源地无误但出现智能认定档案邮寄信息与实际档案邮寄信息出入较大的,请告知学院老师联系学校修正数据库。
二、具体时间安排
5月20日-26日,学生本人在就业信息网登陆就业管理系统,核实个人基础信息,重点核对生源地信息和联系方式(手机号),如无误则点击“确认信息无误”;如有误请点击“修改”后“保存”,点击“确认信息无误”并提交至学院审核。
三、毕业后,档案转到哪里?
如果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转递到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以及自主创业的,转递到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暂未就业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转递到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如何线上办理档案相关服务?
2021年底,全国跨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运行平台上线,支持档案基础信息数据已被上传至平台的流动人员在线办理转递接收等服务,也可以查询相关存档信息。使用者可注册登录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在“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专栏进行办理。
四、档案邮寄及查询
学校将通过中国邮政“EMS”方式邮寄档案,在毕业生档案转递完成后,将档案快递单号上传至就业管理系统,供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