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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毕业生档案寄到哪里?江苏省南通高考生档案交到哪里?

南通毕业生档案寄到哪里?江苏省南通高考生档案交到哪里?

  如果参加工作了,且工作单位有档案管理权限,可以将档案发至所在单位;如果工作单位没有档案管理权限,可以委托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管理。

  1.南通市人才服务中心:南通市青年西路109号

  联系方式:0513-83558027

  2.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南通市青年东路94号

  联系方式:0513-85128839

  3.南通市港闸区人才服务中心:南通市城港路58号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19室

  联系方式:0513-85609798

  4.南通市经济开发区人才服务中心:南通市经济开发区福州路10号

  联系方式:0513-85923997

  5.南通市通州区人才服务中心:南通高新区横河南路528号

  联系方式:0513-86512204

  6.海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海安县城长江东路10号

  联系方式:0513-88836521

  7.海门市人才服务中心:海门市解放中路642号

  联系方式:05 13-82299733

  8.启东市人才服务中心:启东市汇龙镇长江中路578号

  联系方式:0513-83803010

  9.如东县人才服务中心: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16号

  联系方式:0513-84197066

江苏省南通高考生档案交到哪里?

  考生档案由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组成。

  (一)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和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要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图像规范。考生应认真填写本人的高考报名表、志愿表等,并认真核对,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或不按规定要求和时间填报信息而对考生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电子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电子档案信息采集及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教考招〔2008〕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电子档案由省教育考试院、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中学负责建立。考生电子档案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三)考生纸质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按照《关于下发〈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档案移交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苏招委〔2001〕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关中学要加强考生档案建立与管理,并对考生纸质档案客观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

  考生被高校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学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材料,报到时移交给高校。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中学应主动联系考生,督促被录取的考生办理纸质档案材料的领取和移交手续。已录取考生的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志愿表等信息,由高校从本校录取库中将考生电子档案中的有关信息直接打印成纸质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与其他纸质档案一起存入考生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