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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包括哪些档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收费吗?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包括哪些档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收费吗?

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放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能享受哪些服务?

答:《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规定,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提供以下服务:

①档案的接收、转递;

②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③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④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⑤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⑥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聘)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

⑦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等。

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收费吗?

答:免费。《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问:个人可以自带档案转递吗?

答:严禁个人自带档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对曾属于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人事档案的,应当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

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存放在哪些机构?

答:《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包括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不得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

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包括哪些档案?

答:《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人社部发〔2021〕112号)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主要包括:

①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

②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

③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④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

⑤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⑥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

⑦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