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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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_随州市毕业生如何查询个人档案所在地


一、设定依据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00号)第十五条;《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4) 90号)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 人社部发(2021) 112号)。

 应届毕业生毕业前学校会通知学生自己选择档案接收单位,待学校档案投递后,学生跟自己选择的档案接收单位联系档案接收情况。

       选择回生源地或自己没有选择去向的学生档案,学校一般会寄到生源地(地市一级),随州籍学生档案会寄到随州市人才服务局,学生自己在随州市人才网上查询档案接收情况,学生自己领取的档案可直接交当地人才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已拆封或密封签不全的档案拒收。

      大学毕业生应到报到证抬头单位报到,报到证抬头为随州市人才服务局或随州市人社局(随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的学生,可以在随州市人才网上报到或现场报到。随州籍毕业生的党组织关系和户口一般落到原户籍所在地。联系电话:0722-3262678

二、受理要求

所有自然人。

三、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

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要求

材料性质

材料份数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介绍信

申请人自备

原件和复印件

电子版和纸质版

1份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1.窗口提交。接收申请的受理机关:曾都区人才服务局。接受地址:曾都区沿河大道沿河小区14号楼,曾都区人才服务局一楼服务大厅所有窗口。2.网上提交:湖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 //zwfw .hubei.gov.cn/进行网上申报。联系电话:0722- -3221514; 投诉电话: 0722- -12345。

(二)受理:1.窗口受理时,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申请人可获得受理机构出具的受理单;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可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获得受理机构出具的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申请人可获得受理机构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内容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2.网 上提交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并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的理由及通知;符合申请要求的,向申请人发出电子《受理通知单》

(三)审查:查询结果显示。

(四)决定:政务服务网、短信显示查询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