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高校毕业生个人档案查询机就业创业政策解读详情
仙桃市高校毕业生个人档案查询机就业创业政策解读详情
一、就业服务
01、高校毕业生落户
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证书在市内合法稳定住所或拟就业创业地城镇落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通过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申请落户;暂没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在拟就业创业地社区公共户落户。
02、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服务
可直接到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也可登录湖北公共招聘网等进行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登录“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在线登记求职意向和就业服务需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将有针对性地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
03、高校毕业生档案服务
仙桃籍高校毕业生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由毕业学校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保管;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档案由毕业学校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仙桃市人才服务中心机构免费保管;暂未就业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仙桃市人才服务中心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存放在仙桃市内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可在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湖北智慧人社、湖北12333微信公众号上查询档案状态。仙桃市高校毕业生档案服务电话:0728-3323309。
二、企业补贴
04、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服务对象: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政策要求: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1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企业和个人各补贴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咨询电话:0728-3237309
05、小微企业招用社会保险补贴
服务对象:小微企业
政策要求: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 只补贴单位部分,按照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咨询电话:0728-3237309
06、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服务对象:小微企业
政策要求: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小微企业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补贴标准:可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咨询电话:0728-3230531
三、自主创业
07、创业培训补贴
服务对象: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高校学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政策要求:在人社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
补贴标准:“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课程不少于24课时,补贴标准为300元/人;“创办你的企业”(SYB)和“改善你的企业”(IYB)课程不少于56课时,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扩大你的企业”(EYB)课程不少于48课时,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网络创业培训课程不少于56课时,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
咨询电话:0728-3230531
08、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服务对象: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
政策要求:在我市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
补贴标准:即可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上述初创组织在登记注册1年内、招用人员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与一次性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咨询电话:0728-3230531
09、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服务对象: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毕业生)。
政策要求:在仙桃市自主创业。
补贴标准:可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按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1倍确定贴息贷款额度(上限为300万元)。需注意的是个人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含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未结清的贷款,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咨询电话:0728-3238506
四、职业培训
10、职业培训补贴
服务对象: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政策要求:在人社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参加职业培训。
补贴标准:技能培训包括理论培训和操作技能实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2个课时,享受补贴的培训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补贴标准为200—2000元/人。对培训后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每人每自然年度只能享受一次职业 培训补贴,不得重复申请。补贴资金都是给到培训机构。
咨询电话:0728-3263398
五、就业援助
11、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服务对象: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政策要求: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
补贴标准:按照仙桃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咨询电话:0728-3237309
12、就业见习补贴
服务对象:就业见习基地。
政策要求:吸纳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者16-24岁失业青年,并给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仙桃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补贴标准:对见习基地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超过50%的单位,按留用人数给予1000元/人的奖补。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咨询电话:0728-3275620
六、其他补贴
13、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服务对象: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政策要求: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初次申请对象(包括仙桃户籍在外参保)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民委员会申报,填写《仙桃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已申报享受过且符合继续申报条件的人员在缴纳本年度社会保险费后我们提供“免申即享”服务,直接按当年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咨询电话:0728-3237309
14、场地租金补贴政策
服务对象: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政策要求:初次创业租用经营场地。
补贴标准:给予每月最高500元的场地租金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咨询电话:0728-3230531
15、税收优惠政策
服务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政策要求: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
补贴标准: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在3年内按每人每年7800元为限额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规定条件的,在3年内按每户14400元为限额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咨询电话:0728-3324413
七、留仙创业安居政策
16、高层人才购房
为进一步引导高层次人才在我市购房安居,制定了购房贷款支持政策。“楚才卡”高层人才在本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自缴存住房公积金次月起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持“楚才卡”A卡可提高到当地最高贷款额度的3倍,持“楚才卡”B卡可提高到当地最高贷款额度的2倍,但不超过所购住房金额的80%。
17、公服人员住房困难相关政策
保障对象: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作人员中在工作地无房及多孩、三世同堂住房困难家庭。
户型面积: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中小户型为主,最大面积不超过140 平方米。
租金标准: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按照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70%评估确定。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按照同地段、同品质市场价格为基准适当优惠,且首次购买产权比例不低于 50%。
销售价格及共有产权住房产权比例:保障性租赁住房可允许先租后售的,租赁期满5年后,承租人可申请转为共有产权住房,购买部分或者全部产权。已交的租金,可以计入购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