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查询联系方式一览_宜昌市人事档案查询
宜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查询联系方式一览
宜昌市档案查询中心联系方式:
西陵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宜昌市北门外正街11号 0717-6915472
伍家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宜昌市东山大道376-2号 0717-6359226
点军区公共就业人才交流服务局:宜昌市江南大道161号 0717-6673735
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宜昌市发展大道55号606室0717-6332752、6623868
夷陵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集锦路7号 0717-7819221
当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当阳市南正街3号 0717-3282336
枝江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枝江市公园路113号 0717-4219180
宜都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宜都市长江大道219号 0717-4832555
远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35号 0717-3815831
长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秋谭路18号 0717-5326379
秭归县劳动就业管理局:秭归县长宁大道24号 0717-2882036
五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五峰镇正街12-4 0717-5822400
兴山县教育局:兴山县古夫镇丰邑大道18号 0717-2580796
猇亭区教育局:宜昌市猇亭区金岭路94号 0717-6514513
劳动局档案托管中心电话:0717-6748942
如果毕业了档案在自己手里怎么办?
一、档案怎么转递?可以自己保管吗
高校根据毕业生去向登记信息,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明确就业单位名称,转递编号等信息,随档案材料密封后,按规定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转出档案,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二、档案在自己手里怎么办?
根据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档案应由高校转往工作单位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个人不能自带和保管。对此,建议由原就读高校重新审核档案材料后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转递。
1.将档案退回学校(工作单位),对档案材料进行核实,按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办理。
2.到人才机构开具调档函交给学校(工作单位),请学校(工作单位)按调档函转递要求办理,通过单位专人送达、机要交通或“邮政EMS标准快递”等方式把档案转到人才机构。
3.与人才机构联系,确认自己的档案是否已经转到。毕业生的档案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转递。
宜昌人才服务局毕业生档案托管政策相关问题解答
一、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答:(1)已就业高校毕业生,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和身份证,到单位所在地的政府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2)未就业、出国等高校毕业生档案,由学校直接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一级政府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托管。
(3)考取研究生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可直接转入到被录取的高校或科研院所。
(4)高校毕业生创业人员,档案可存放至户籍所在地或创业所在地政府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若需存放到创业所在地政府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证件)。
二、户口在宜昌城区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应如何办理托管手续?
答:户口在宜昌城区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应存放在户籍所在地的区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三、流动人员在宜昌城区工作但户籍不在城区,档案可否存放市人才服务局?
答:户籍不在宜昌城区,但在宜昌城区工作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工作所在地的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宜昌市人才服务局管理。如需存放至宜昌市人才服务局,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在宜昌城区工作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凭证办理。
四、人事档案有哪些作用?
答:人事档案是一个人在学习、工作及其他社会实践中所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重要价值的永久性文件资料,是升学、出国、考录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出具有关证明的重要依据,也是办理职称、社保、退休以及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至关重要的材料,必须按规定妥善保管。
人事关系档案,在校时叫学籍档案,毕业后叫人事档案。一般情况下,自己没有办法直接查看档案,但是毕业时有很多档案中的材料会由自己经手办理,要及时核对好人事档案中所需材料表格等。因为离校后发现问题再补足材料会非常麻烦。
档案内容:①《高校毕业生登记表》;②《学生成绩表》:记录在校期间所学全部课程及实验、实习、设计、劳动等成绩;③在校期间的一切奖惩材料;④入团、入党志愿书;⑤毕业离校前的体检表;⑥毕业报到通知书等。
五、档案通过哪些方式转递至人才服务机构?
答: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规定: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