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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职业学院档案查询,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

淄博职业学院档案查询,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档案查询”、“流动人员档案查询”、“退休人员档案查询”功能拟于2024年6月4日起升级改造,升级期间暂停相关查询服务。其中,“毕业生档案查询”、“流动人员档案查询”可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或者“爱山东”手机APP查询。

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提供网上查档、代查档案两种查档方式,网上查档是指查档用户直接通过平台向受查档案馆申请查档的方式;代查档案是指查档用户到就近档案馆由工作人员协助向受查档案馆进行查档的方式。

 查档程序主要包括查档申请、审核办理和提供利用等步骤。

1. 申请网上查档的申请人须为平台实名认证的注册用户,并同意《网上查档须知》所列条款;代查档案申请人须持本人合法证件或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2. 查档申请人采用网上方式查档时,须根据自身需求并参考各档案馆提供的查档范围在平台上提出查档申请,准确描述需查档案信息,并根据要求上传合法证明材料,提出查档结果提供利用的期望获取方式。查档申请人采用代查方式查档时,须提供符合档案查阅规定的合法证明,向档案馆工作人员提出查档申请,填写《代查档案申请单》,准确描述需查档案信息,并提出查档结果提供利用的期望获取方式。

3. 受查档案馆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两种查档方式发起的查档申请,予以受理。根据本馆查阅利用规定,并参考查档申请人的请求获取方式,决定提供档案利用的方式。平台有电子邮件发送、邮政快递发送(邮资由查档申请人自理)、到就近档案馆现场领取、到受查档案馆现场领取等方式可供选择。未查到档案或不符合档案利用规定的,须向查档申请人回复并告知原由。

档案预约查询需知

一、本系统可预约学生类档案材料内容

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电子档案

2.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中专录取新生名册

3.学生学籍卡

4.学生成绩表

5.淄博职业学院毕业生信息登记表(2014届以后的大专毕业生)

6.大专毕业证编号存根/中专毕业生登记表

7.毕业生工作调配表

8.合校证明材料

二、查询服务收费标准

1.查询档案材料并复印3份及以下(含3份),每人每次收取10元;

2.查询档案材料并复印4份及以上(含4份),每人每次收取20元。

三、档案预约查询流程

查档人登录“档案预约查询系统”---点击进入“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授权登录---填写查询需求及相关信息---提交预约---档案工作人员查档后反馈可提供的档案资料---查档人选择需求的档案资料---扫描付款二维码进行付款(备注内容:姓名+档案)---将付款截图上传至查询系统---5个工作日内,档案工作人员将相应档案资料顺丰邮寄到付---15个工作日内,将查档电子发票发送至个人邮箱。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查询在校生档案请直接到档案室办理。

2.单位代查档案,应上传单位查档函以及被查档人身份证照片,以便准确查询到其档案资料。

3.如无特殊注明,发票将开具被查人员的个人发票;如需开具单位发票,请提供单位开票信息及接收邮箱地址;如因缴费时没有备注导致无法开具发票,责任自负。

4.每件档案材料只提供1份复印件,加盖淄博职业学院公章;证明材料按实际份数计。

5.缴费金额在二维码上方红字,请仔细核实后缴费;如缴费账目不符,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6.收费工作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125号)》,自2022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7.其他未尽事宜由淄博职业学院财务处和综合档案室予以解释。

山东省档案查询利用平台查询指南

一、登录注册

用户可通过PC端登录“山东省档案网”(http://dag.shandong.gov.cn/)点击“档案查询”服务专区、“淄博档案信息网”点击“在鲁查档”服务平台,或通过手机端登录“爱山东”APP搜索“档案查询”,登录“山东省档案查询利用平台”,进入“查档大厅”进行查档。用户必须在山东省统一用户管理及身份认证平台注册并实名认证后进行网上查档。

二、填写查档查询

查档利用者根据页面提示,完整填写《网上查档申请单》,要准确描述需查档案信息、指定受查档案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利用目的”和“档案接收方式”,提供电子邮箱、邮寄地址、就近档案馆等信息,并上传身份证等信息附件。已提交过的申请单可在首页“用户中心—我的查档”中查看,同时在此处也可查看该申请单的查档进度。

三、网上办理

《网上查档申请表》提交后由受查档案馆工作人员办理并反馈办理结果。目录中心在接收查档申请和反馈办理结果时,会向用户所留手机号码自动发送短信通知。

四、接收档案

受理档案馆将查档结果三天内反馈给查档者。若查询到用户所需档案,查档者可根据查档平台通知,持有效证件到就近档案服务场所取档;或可选择电子邮件接收方式,足不出户查询所需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