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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流动人口档案查询_铜陵市人事档案哪里查询?

铜陵市流动人口档案查询_铜陵市人事档案哪里查询?


铜陵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室近段时间以来,每天都在回复巨量的毕业生电话咨询,大多是咨询档案的转递去向及要求,而涉及档案的相关其它知识也很重要,大家也需关注学习,了解清楚。

一、我市高校毕业生档案如何查询?

     我市高校毕业生可登录“安徽公共招聘网”,点击首页的“人事档案”栏目,实名登录后可进行个人档案查询。

      1、户籍地在铜陵市本级(包含铜官区、郊区、经开区)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到:铜陵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安徽省铜陵市长江中路976号劳动保障大厦五楼,咨询电话:0562-2126892);

  2、户籍地在铜陵市枞阳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到:枞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铜陵市枞阳县连城东路14号县人社局二楼205室,咨询电话:0562-3211445);

      3、户籍地在铜陵市义安区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到:义安区公共就业和人才管理服务中心(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义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咨询电话:0562-8872336)。

二、铜陵市档案查询电话

(1)业务电话:
人事档案查询:0562-2126881,0562-2126892
现场招聘办理:0562-2126844
党组织关系转接: 0562-2166608
(2)通讯地址:
铜陵市长江中路976号劳动保障大厦五楼(铜陵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毕业生档案在校时称为学生档案,毕业后被称为人事档案。高校毕业生的档案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用处非常大,千万不能轻视!


三、高校毕业生档案有哪些作用?

     毕业生档案是反映个人政治面貌、道德品行、学习工作经历、工作实绩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也是人事管理和服务的依据。

在以下方面都用得上档案记录的这些信息:

    1、招聘和录用。可以为用人单位提供应聘人员的学历、经历、奖惩等各类背景信息,辅助用人单位做好员工的招聘录用。

    2、选拔和使用。帮助用人单位了解员工在教育培训、工作经历、业绩考核、职称评定、奖惩等方面的信息。

    3、政审和考察。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存档人员录用(聘用)考察、因公出国(境)政审,为各类高校提供升学政审考察,为部队提供存档人参军政审,为党组织提供入党政审等。

    4、维护合法权益。流动人员及其亲属在办理个人合法权益保障等事项时,可申请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依据档案材料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5、协助办理社保和退休。办理社会保险过程时,通常通过查阅人事档案来核实视同缴费年限等情况。

四、铜陵市毕业生档案查询常见问题  

     1、高校毕业生档案中应该有哪些材料?

    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学习成绩单,在校奖惩材料、党团材料、体检表、高中档案等相关材料。

     2、高校毕业生可以自行保管档案吗?

       不可以。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1〕112号)、《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2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严禁个人保管自己的人事档案。

     3、什么样的机构可存放高校毕业生档案?

      (1)、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由本单位保管。

      (2)、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可保管在非公单位就业和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

     4、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档案去哪了?

     (1)、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2)、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3)、暂未就业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5、档案能自己携带吗?

     毕业生从校园到职场档案也要跟着变动,员工离职跳槽也可能涉及档案转递的问题,关于档案的转递,这些事项要注意:

毕业生的档案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转递。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档案是严禁自行携带转递的。学校会根据毕业生的毕业去向,转到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或相应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时,要按照有关规定转递人事档案。所以,大家千万不要选择将档案拿到自己手里,不然档案可能会遗失或无法享受相关服务。

     6、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能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哪些基本公共服务?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等文件规定,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以下服务:

     (一)档案的接收、转递;

     (二)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三)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四)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五)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聘)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

     (七)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等。

     7、高校毕业生是否还需要办理报到手续?

     根据《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6号文件规定,

     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8、高校毕业生档案存放收取费用吗?

      不收取。自2015年1月1日起,已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及人社部发〔2021〕112号文件相关规定,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